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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提醒会的通知

来源:江门市建筑业协会 2017-08-31 13:34:02

各施工企业:

7月22日下午,广州市海珠区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B区项目发生一起塔吊倒塌较大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伤。为认真吸取此次较大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根据省住建厅《关于部署召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提醒会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2334号)和市住建局《关于召开全市房屋市政安全生产提醒会的通知》文件要求,定于9月4日召开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提醒会。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第一场:2017年9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蓬江、江海、鹤山,参会人员上午8:30时签到,参加会议。

第二场:2017年9月4日(星期一)下午3:00时。

新会、台山、开平、恩平,参会人员下午2:30时签到,参加会议。

二、会议地点: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地址: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

注:因住建局停车位数量有限,请将车辆停在住建局对面江南广场。

三、参会人员要求:

1、我市所有具有房屋及市政工程施工资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已参加省住建厅举办的两场提醒会的企业除外,名单附后。);

2、各市(区)住建局安全生产负责人;

3、各市(区)安监站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一)传达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

(二)安全管理专家授课;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讲话;

(四)签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请自行打印,法人签字盖章后带到会场,签到时交给工作人员)。

五、其他:

(一)请各施工企业于9月1日(星期五)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回执传真至我会,联系人:曹煜;联系电话:0750-3987005;传真:0750-3987010;邮箱:jmjzyxh@21cn.com。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企业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提醒会的,市住建局将在会后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作为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约谈并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补课培训。

(三)请各市(区)办事处切实通知落实有关企业派员参加会议。

附:

1、江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doc

2、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提醒会参会人员回执.doc

3、参会人员名单.xls

4、关于召开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提醒会的通知.pdf

江门市建筑业协会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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