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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建筑施工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9-05 17:30:33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开发区、滨湖新区建设局、局属相关科室单位、驻衡各建筑施工企业、各监理单位:

当前,我市进入夏季高温天气,强对流天气增多,雨水较多,容易诱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又正值建筑施工高峰期,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易疲劳、中暑,给生产安全带来很多不利因素。特别是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及汛期事故防治工作,确保我市建筑施工汛期生产安全,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现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夏季、汛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完善和落实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要以对一线作业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分析并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订措施,并强化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高温和暴雨引发的各类事故。同时,要及时掌握汛情和灾害预报,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勤检查,确保安全防汛防暑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 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一)做好现场防暑降温工作。施工单位应当恨据气象部门天气预报,合理调配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同时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通过教育和培训普及防中暑及中暑急救常识,配备防护用品和防暑急救药品,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防止中暑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二)抓好夏季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夏季是生产和生活用电的高峰期,严禁电气设备高负荷运行,防止消防、触电事故的发生。落实好配电箱、用电设备的防雨措施,对绝缘老化的电缆和接头部位要做好绝缘措施,室外的要进行防水处理。

(三)落实防坍塌防控措施。工程参建各方要针对暴雨、大风等天气,施工现场道路、机械设备基座、高边坡、深基坑等要做好合理有效的排水措施,加强临时工棚、简易宿舍、围墙(围挡)等重点部位防风、防雨安全隐患的排查。汛期降水较多,易造成深基坑积水和基坑支护坍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基坑施工的安全监管,配备必要的排水设施,制定有汛期针对性的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加强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基坑周边不符合要求的临时设施、堆放的物料一律搬迁。

(四)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工地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避免引发中毒事件。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满足相应要求。

(五)加强防火安全。加大对施工工地中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检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措施。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到危险物品仓库,并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还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三、保障通讯通畅,做好事故应急处理

各项目经理、总监等现场负责人员要保持通讯通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值班和报告制度,实行领导带班,专人24小时值班,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加大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和防汛宣传力度,完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确保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启动预案,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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