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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延期工作的通知

来源:常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2017-09-05 17:43:27

全市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提高安全质量自律能力,夯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湘建协(2016)11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延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要求

本市已通过市级安全认证的二级及以下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于安全认证有效期满前2个月内向市安全认证中心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经市安全认证中心复核后,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定,安全认证有效期延期3年。

安全认证有效期满未提出延期审核申请或延期审核不合格被取消安全认证的,建筑施工企业须重新申请安全认证。

二、考核指标

1、安全认证有效期内,企业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县市区企业需安监站出示证明);

2、安全认证有效期内,企业至少获得两个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专业承包企业除外);

3、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企业自我考核评价达到合格以上;

4、安全认证有效期内,企业承建的全部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经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已竣工的项目出具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在建项目出具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三、申报资料

1、常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延期申报表;

2、企业自我考核评价报告(含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分表A1-A5及汇总表);

3、安全认证有效期内,企业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证明文件(可用复印件);

4、安全认证有效期内,企业所有承建工程项目汇总表(按年度列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承建工程项目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竣工项目)和季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在建项目);

5、企业安全认证和延期时认证中心的文件(提供复印件,核原件)。

四、申报资料要求

1、提交资料时,需提供《常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延期申报表》和《企业承建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本和纸质文档材料,并加盖企业行政公章,要求表中内容填写准确,单位及工程名称栏必须填写全称;

2、资料统一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装订方式为胶装)。

本文件自2017年9月5日起实施,原常建安认字(2015)4号文件同时废止。

常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中心

2017年8月29日

安全认证中心地址:常德市武陵区三闾路博奥大楼七楼

联系人:张源春

联系电话:0736——7839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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