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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开展2017年“国庆”节前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成都建设委员会 2017-09-06 10:11:59

成建质监〔2017〕76号

在蓉轨道交通工程各参建单位:

“国庆”节临近,为加强我市在建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避免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轨道交通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吊装和盾构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根据《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精准防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建委〔2017〕198号)、《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建委〔2017〕363号)、《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17〕378号)、《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建委〔2017〕306号)等文件的相关精神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国庆”节前在建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大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在建轨道交通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吊装、盾构以及站后各专业工程等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的管理情况、工程质量安全的提升情况以及2017年“国庆”节期间值班安排和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情况。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质量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部位、重大危险点源监控及安全、质量隐患整改情况;主要负责人到岗履职情况;各参建单位对《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精准防控管理办法(试行)》(成建委〔2017〕198号)、《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成建委〔2017〕378号)、成都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标准(成建委〔2017〕100号)、《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的通知》(成建委〔2017〕214号)、《成都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成建委〔2017〕306号)等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

(一)施工安全部分

1、施工安全管理。

(1)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投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检查和技术交底,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到每一个项目和一线操作人员,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2)检查施工安全隐患精准防控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的运转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管控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3)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建筑起重吊装设备管理。

各施工现场要认真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17〕39号)、《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12号)等文件要求,严格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控流程,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隐患排查工作。排查隐患重点如下:

(1)是否使用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筑起重机械;

(2)是否存在安全保护装置没有齐全有效、擅自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等问题。

(3)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是否组织专家论证。安装、拆除、顶升、附着作业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是否按要求制定相应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4)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产权备案、安(拆)告知程序。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自检、检验、验收和使用登记。

(5)是否按照市建委《关于建筑工地试行使用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系统的通知》(成建委〔2013〕455号)要求,安装塔机安全监控设备,并接入成都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平台,统一纳入成都市塔机安全管理系统管理。

(6)是否配备专职的机械员,是否进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网络查询,并留存资料。

(7)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连接螺栓是否齐全有效,结构件是否开焊和开裂,连接件是否磨损和塑性变形,零部件是否达到报废标准等。

3.模板支架工程

(1)模板支架搭设材料进场验收、搭设后检查验收、混凝土浇筑工序、支架拆除及现场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

(2)模板支架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

(3)模板支架搭设、拆除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技术交底及教育培训情况。

(4)模板支架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情况和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4.深基坑工程

(1)深基坑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论证情况。

(2)施工前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教育培训情况。

(3)深基坑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

(4)深基坑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5.盾构工程

(1)盾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论证情况。

(2)盾构掘进施工情况,包括盾构掘进过程中盾构姿态、掘进参数、出土量、注浆量(同步注浆、二次注浆)等记录情况,盾构异常情况处置台账的建立、执行情况。

(3)隧道内安全防护与保护措施情况,包括通风情况、走道防护措施、气体的定期监测及处理情况。

(4)施工监测情况,包括检测方案的编制、审批、执行情况,监测预警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6.文明施工达标及扬尘治理

各参建单位落实和执行《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与卫生)》及其补充修订条款(成建委发〔2004〕218号、成建委发〔2007〕 83号)、《成都市建筑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成建委〔2006〕526号)、《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整治)技术规程》、《成都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标准》(成建委〔2017〕100号)、《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的通知》(成建委〔2017〕214号)等文件情况,是否建立健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的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管控力度。

7.防汛及消防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情况。

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完善防汛及消防灾情的预测预报和信息报送机制。

(二)工程质量部分

1.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及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和质量控制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4.经技术审查的施工图是否及时到场,施工单位按已审图纸施工情况。

5.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隐患的整改情况。

6.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情况。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

即日起至2017年9月2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按检查重点逐项进行自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质量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由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汇总后于2017年9月22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质监站。

请各参建单位将2017年“国庆”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安排报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由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汇总后于2017 年9月22日前报市质监站备查。

(二)抽查阶段

1.抽查方式:

市质监站将邀请五家地铁投融资单位和检测机构的专家配合对全市在建轨道交通工程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力及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除责令整改外,还将予以行政处罚和信用评价扣分。

2.检查时间:

2017年9月24至9月30日。

(三)整改阶段

对于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参建单位应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认真进行整改,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于2017年10月10日前回复我站。

成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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