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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7年度第二次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7-09-06 11:37:29

各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单位,市质安站: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预防较大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第二次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9月上旬

二、检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工程的起重机械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测、日常使用、维护保养以及技术档案管理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工、安装拆卸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教育培训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基础、连接部件、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附墙装置的完好性和安全使用情况;

4、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

5、建筑起重机械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情况和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四、检查要求

1、被检查项目将严格按照温建工〔2014〕17号文件规定的“五一律”、“十必停”制度执行;

2、停工通知书、设备停用通知书、整改通知书由局签发;

3、实施停工整改建设项目的工程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和相关责任管理人员记3分,其余项目酌情记分;

4、起重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项目应作停工处理:

(1)起重机械未经检测及联合验收投入使用的;

(2)起重机械联合验收合格期超过30天仍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3)起重机械停靠、限位、限重等安全保护装置超年检期限或已拆除的仍投入使用的;

(4)特种作业人员(指挥、司索、司机)无证上岗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应作停用处理:

(1)起重机械停靠、限位、限重等安全保护装置有效年检期限内失灵或失效仍在使用的;

(2)起重机械联合验收合格15-30天仍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温岭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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