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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 青安办〔2017〕82号

来源: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09-07 11:04:39

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5号)安排,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将率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七综合督查组于9月7日至19日对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请被检查地区积极配合、认真准备、加强协调,按要求整理汇总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工作资料以备查,全面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其他地区也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相关工作资料,扎实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联系人:王建军 电话:6138729

附件:

1.督查组人员名单

2.市州、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需准备资料

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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