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切实加强近期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9-07 14:42:28

遵市住建发[2017]138号

各县(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部新区建设发展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29日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9月1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调度会、9月4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专题会议精神,结合市政府办转来《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的通知>的通知》、《遵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遵安办发〔2017〕67号)、《遵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廖海泉副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调度会上的讲话的通知》(遵安办发〔2017〕69号)、省住建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7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黔建建通〔2017〕327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黔建建字〔2017〕379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近期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及迎检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建立隐患台账并及时消除隐患,切实抓好8月份国务院安委会第六督导组来黔开展督导发现的有关个别地区组织推动不力,监管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督导检查工作进展不平衡,数据统计不规范、缺少对上报信息的分析,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开展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准备好资料和备检项目,做好迎接9月份国务院安委会来我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考核及10月份国务院安委会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顺利迎检。

二、立即行动,进一步开展好建筑工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领导对纳雍张家湾“8.28”山体崩塌灾害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按照住建部门工作职责,强化责任,制定汛期相关应急预案,认真抓好建筑工地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工作,重点是在建工程的高边坡、深基坑、集中宿舍区、办公区以及施工人员聚集区等,要加强地灾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安全。市住建局将在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时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落实责任,认真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工作职责,坚决打击伪造检测报告、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市场行为,规范工程检查市场秩序,推动检测市场健康发展。各检测机构要对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黔建建字〔2017〕379号)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各地住建部门要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开展本地检查机构专项检查,市住建局将在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时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积极主动,努力营造好 “质量月”活动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住建厅、市质量兴市办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行动,主动作为,认真安排部署开展好9月“质量月”活动,结合今年“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省”的活动主题,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采取媒体宣传、组织演讲比赛、开展技能竞赛、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集中教育培训、建筑项目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积极创新,大力开展好“质量月”相关活动,努力营造好宣传氛围,提升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各地住建部门要于10月10日前将有关活动总结、图片及资料报送市住建局。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