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9-07 15:12:19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17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7】28号),不断优化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流程,现就进一步规范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的规定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工作,不得违法“搭车”增设施工许可前置条件。根据市审计局在2017年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对市城乡建委提出的整改意见,凡是将“白蚂蚁预防合同”或者其他非法定条件作为施工许可前置的,应立即予以取消。

二、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围绕优化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流程,积极探索施工许可环节联合踏勘、施工许可前值条件并联审查等新机制新举措,在保障工作质量的同时,不断精简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三、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细化完善并公开办事指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城乡建委将切实加强对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情况的督查指导,对于不按规定执行或违规增设前置条件的,将约谈区县城乡建委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全市通报并在年度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4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