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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第六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常建规〔2017〕2号)

来源:常州市建设监理协会 2017-09-07 15:31:13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根据《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常政规〔2011〕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等涉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常政传发〔2017〕220号)要求,我局对1998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以原市建委(建设局)和市城乡建设局名义颁布的11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其中的21件(见附件1)宣布为失效或废止,7件(见附件2)需修改,83件(见附件3)继续有效,现予以公布,请你们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和落实。

附件:1-3下载

1.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需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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