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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9-08 14:21:35

各区县建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7〕1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2017年度建设工程技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价标准

申报建设工程技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价标准执行《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77号)。

职称外语、计算机标准执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67号)。

进一步弱化论文要求,除高校、科研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取消论文破格申报条件。

二、材料报送时间

建设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至9月26日,请各单位完善手续后按规定时间报送。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7〕117号)要求开展申报工作,具体材料要求参见《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其中:

1.《重庆市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须同时报电子件,发送邮件至cqwy2006@126.com或附刻录光盘。

2.《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高级23份,中(初)级12份,打印清晰,并使用A3纸复印,勿使用订书钉装订。业绩内容要求具体翔实,要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和完成任务效果。

3.申报人和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填表说明认真填报。不得随意变更表格格式、内容。

四、材料归档要求

在市职称改革办公室下发专业技术资格通知1个月后,各有关单位应在3个月内到市城乡建委组织人事处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并归入申报人人事档案。为提高工作效率,只返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其余申报材料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五、委属单位申报有关要求

(一)委属单位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1.各单位对本年度所有申报人员(所有系列和专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系列(专业)填写《重庆市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送审名册》(事业单位须在备注栏注明是否有空岗),加盖单位公章后并将有关资格审查材料于9月11日前报市城乡建委组织人事处,经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方能申报。

2.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报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请各直属单位于9月11日至9月26日前报送市城乡建委。

3.其他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报送。其他系列各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材料,请各直属单位根据相关评委会申报材料、时间安排和评审条件等要求,提前5个工作日报市城乡建委审查同意后再报相关评委会。2017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1。

4.重庆市高校教师中级职务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时间由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确定并在本单位内公布。

(二)委属单位申报工作要求

1. 直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应有空余岗位才能组织申报(按规定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申报情况除外),经所在单位核实后方可申报。

2.部分特殊情况申报人员(如破格申报等),由单位集中提前提交审批表并按程序获得审批同意后方能申报。

(三)委属单位评审工作要求

重庆市高校教师中级职务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在规定的评审时间、范围和评审权限内,坚持标准,严格评审程序,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评委会开评前,由市城乡建委在评委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评委参加评审会议。评委会评审工作结束后,当场公布评审结果,并于5个工作日内向市城乡建委报送《评审情况报告》、《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决情况表》和《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分析表》,评审通过人员由市城乡建委公示。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人员,由市城乡建委下达资格通知。

(四)委属单位纪律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专业技术资格。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不得以兼职身份(院校教师和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申报“双师”职称者除外)或挂靠其他企事业单位申报;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得以其他单位员工身份申报;不允许外单位人员挂靠本单位进行申报。

2.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坚持申报公示和结果公示,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提交评委会,未经公示的评审结果不予批准。

3. 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对违背诚信承诺、弄虚作假的人员和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材料归档要求。

请各单位及时到相关评委会取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由市城乡建委或本单位人事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六、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请各区县职改办、市级主管部门及直属单位统一报送到重庆市城乡建委组织人事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20楼)。

联系人:李文媛

联系电话:63671333

附件:1.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技术建设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政策的通知

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表格样式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众信息网(http://www.ccc.gov.cn)“表格下载”栏目和重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网(http://zhuanji.cqhrss.gov.cn/u/zhuanji/news_68986.shtml)下载。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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