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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清单(试行)》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9-08 14:43:17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抽查行为,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促进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我委编制了《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一并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清单》主要用于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抽查行为,实现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标准化管理,减少监督人员工作的随意性,推动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全市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清单》坚持“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原则,包括市场重点行为、质量重点行为、安全重点行为、质量安全共性重点行为等四部分主要内容,检查以“四不两直”方式进行。

三、《清单》主要供各区县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日常巡查、抽查时参考使用,不取代各单位正常开展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包括诚信综合评价)。

四、各区县应建立《清单》联席处置工作机制,应明确牵头科室和成员单位,指派专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处置重点、难点问题。

五、《清单》检查系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创新,难免疏漏,尚需在实施中不断修改完善。请各区县在实施过程中,注意收集各方意见,适时向市城乡建委反馈。

联系人:建管处黄刚、罗杰,联系电话:63670076、63656515;

质监总站谷军,联系电话:63672011;

安管总站徐岩,联系电话:63675602。

附件: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清单》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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