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取缔“地条钢”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完成取缔“地条钢”工作,根据各级相关文件要求及市领导、局领导指示,同时结合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现阶段钢材需求量增加的现状,为防止“地条钢”非法流入我市建筑市场,特要求如下:
一、参建单位把好钢材进场关
认真贯彻落实《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地条钢”排查取缔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排查清理工作。在钢材的选购方面,要选购大型钢材企业的产品,进场前索取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对,进场后做好二次复试工作,杜绝“地条钢”流入施工现场。
二、认真做好施工现场排查工作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针对近期施工现场所使用的钢材,要对生产企业认真进行甄别,还要对钢材的质量证明文件和二次复试报告认真核对,不能留死角和空白点,一经发现,要及时上报。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参建单位要始终保持淘汰落后产能、取缔“地条钢”的高压态势,严防死守,不能给“地条钢”留有可乘之机。各企业要明确责任人,将责任逐级落实到位。要实施项目经理部、项目监理部包保制度,如发现“地条钢”流入施工现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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