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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宜昌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 2017-09-11 10:41:36

宜市住建文〔2017〕94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现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7〕3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台账范围为2016年-2017年已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2.各企业要严格对照检查标准进行自评打分,自查评分项目数量不得少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台账内已完成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10%。自查内容应涵盖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及结算审核等。

3.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落实,并按文件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迎接检查。

4.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9月15日前按本通知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查自纠登记表》和《2016年-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台账》(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605室。

附件:《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7〕303号)(详见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hbzfhcxjst.gov.cn/)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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