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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2017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聊城建设工程质量信息网 2017-09-11 11:34:29

聊建字〔2017〕127号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聊城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方案(2015—2020年)》,落实《聊城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7年行动计划》,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进一步增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质量意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聊城实际,现决定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质量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坚固安全、舒适便利、美观大方、节能环保”的建筑质量工作基本原则,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专项检查、组织质量观摩、召开创优座谈会、完善监管措施、开展便民服务等活动,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精细化,促进房屋建筑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活动主题

创建精品工程 建设品质聊城

三、活动重点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创建精品工程 建设品质聊城”的主题,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政务网站、微信、微博等自有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员精品意识,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质量提升关键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制约工程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突出关键环节,加强过程管控,把开展“质量月”活动作为推进我市工程质量治理,督促参建各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质量月”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培育企业质量文化。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引导企业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深入推进企业文化的弘扬与落地,用质量文化打造企业品牌,以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建筑品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紧紧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聚焦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检查,督促各地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的质量问题进行通报和曝光,确保工程质量。

(二)开展装配式工程专项监督检查。组织有关专家深入装配式工程施工现场,对装配式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检查,督促参建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参建人员质量意识,促进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确保装配式工程质量有效管控。

(三)组织精品工程观摩,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管理能力。将组织对高新区军广屯3#住宅楼、聊城市大学城55#住宅楼进行观摩,主要从优化设计、过程管理、细部做法、常见问题纠正、BIM技术应用等涵盖土建、安装多方面,深入进行交流,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管理能力。

(四)强化创优意识,召开质量创优座谈。以申报创建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程质量示范点”、“泰山杯工程”、“省级优质结构杯工程”、“市水城杯工程”、“市优质工程”等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建筑业企业质量创优意识,调动企业创优积极性。邀请行业内专家、相关企业负责人等召开创优工作交流会、座谈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在全市形成争优创优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广泛开展质量攻关、QC活动、技术比武、BIM技术大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在一线普及质量知识、提升精品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提升做法。深入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激发群众质量创新热情。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树立质量榜样,弘扬质量先进。开展质量素养提升活动,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一线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

(六)开展基层广泛宣传活动。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建局要充分结合本区域特点,深入基层、深入项目、深入群众,可采用编印宣传资料、发布宣传标语、组织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形成社会关注、民众知晓、全员参与的良好活动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建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把“质量月”活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做好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具体组织工作,明确工作形式,细化工作安排,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既要加强宣传力度,又要注重实际效果,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二)有效引导,全员参与。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建局要广泛动员企业开展“质量月”活动,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和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开展“质量月”活动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质量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通病,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加强形式创新,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和信息报送工作,扩大影响,形成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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