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建〔2017〕147号
濉溪县城乡建委、三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7〕1689 号)、淮北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淮建〔2017〕12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电线电缆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线缆整治〔2017〕2号)的通知要求,以及为深入推进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主体责任及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对工程使用电线电缆原材料的质量监管,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市城乡建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市区新建、在建、改(扩)建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区一县所属工程由三区一县负责)。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在建项目使用的是否为西安地铁使用的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的“问题电缆”产品;
(二)检查在建项目电线电缆进场验收资料,包括供货合同、验收记录、进场台账及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有效出厂检验报告等;
(三)检查电线电缆外观质量、标识、截面积等;
(四)检查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复试报告等;
(五)检查在建项目是否违规使用已淘汰或限制使用的电线电缆产品;
(六)对标识不清,资料不齐全,无复试报告的电线电缆现场取样进行复试;
(七)检查施工现场电线电缆产品在企业自检、业主要求的社会第三方委托检验、施工单位抽检等3个环节的检验情况。
三、检查组织
组 长:张振标
副 组 长:唐成营
执行组长:张喜明
成 员: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执法名录库和质量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被检查工程从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库中随机抽取,随机抽取检查专家。
五、检查时间
各工程自检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2017年8月20日,检查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2017年8月26日。
六、检查要求
(一)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严禁不合格电缆使用在工程上。要依法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电缆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做好本工程的自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三)濉溪县城乡建委和三区住建局要对辖区内所监管的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做到“有患治患,无患完善”,对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要求,要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全面开展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存在产品质量质疑的要立即停工、封存建筑材料,待检测结果合格后再予以开工建设;
(四)本次检查结束后,市城乡建委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不认真落实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在建工程电线电缆专项检查表
2017年8月11日
附件:
在建工程电线电缆专项检查表
项目名称 |
|
开工时间 |
|
||
建设单位 |
|
检测机构 |
|
||
施工单位 |
|
电线电缆厂家 |
|
||
监理单位 |
|
||||
序号 |
核查项目 |
检查结果 |
|||
符合 |
不符合 |
||||
1 |
电线电缆进场建立台账情况 |
|
|
||
2 |
电线电缆进场是否有施工单位自查记录 |
|
|
||
3 |
电线电缆出厂合格证、出厂有效检验报告 |
|
|
||
4 |
电线电缆进场复试是否符合规范 |
|
|
||
5 |
是否使用问题电线电缆(奥凯) |
|
|
||
6 |
问题电线电缆(奥凯)在库、使用情况 |
|
|
||
7 |
电线电缆包装是否完好、标识是否齐全 |
|
|
||
8 |
电线电缆外护层标识及厂标是否齐全 |
|
|
||
9 |
电线电缆的标称截面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
|
||
10 |
电线电缆的电阻值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
|
|
||
11 |
现场电线电缆是否是违规使用已淘汰或限制使用的电线电缆产品 |
|
|
||
12 |
电线电缆原材料报验情况 |
|
|
||
13 |
监理单位是否对电线电缆原材料进场验收 |
|
|
||
14 |
电线电缆进场复试报告真实性 |
|
|
符合 项 不符合 项 符合率
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