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印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开质安〔2017〕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安委〔2017〕11号)和《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建工〔2017〕2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站实际,制定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自查结果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开发区质安站。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