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王文魁等176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郑春林等312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彭涛等270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何保华等180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周海燕等64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
1.准予王文魁等176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doc
2.准予郑春林等31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doc
3.准予彭涛等270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doc
4.准予何保华等180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doc
5.准予周海燕等64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doc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