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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主体信息库信息数据维护的补充通知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7-09-14 10:38:08

佛发改招函〔2017〕85号

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建立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信息数据库的通知》(佛发改招〔2017〕24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综合平台主体信息库上线和信息维护的通知》(佛发改招〔2017〕25号)和《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试运行的通知》(佛发改招〔2017〕28号)的工作安排,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化综合平台)主体信息库(包括招标人库、投标人库、招标代理机构库)用户注册、信息维护端口已正式开通,信息化综合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将于2017年9月15日正式试运行。为进一步保障信息化综合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试运行顺利进行,现就信息化综合平台主体信息库信息数据维护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原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的部分信息数据已自动迁移至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库和招标代理机构库,部分无法迁移的信息数据须由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行补充完善。

二、因个人指纹无法自动迁移,各单位所有已经进入原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的招标投标交易员,均须及时前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在信息化综合平台主体信息库中重新录入本人指纹。

三、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规定,国家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包括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下同)已作调整,出台了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库已根据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重新更新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序列类别,并已删除了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序列类别。已经进入原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或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库且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须及时在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库中重新录入建筑业企业资质及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单位须认真核实本单位在信息化综合平台主体信息库内的相关信息数据,并及时按照我市投标企业入库的相关规定自行补充完善单位的信息数据。

五、信息化综合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试运行期间,各单位须同时维护本单位在原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化综合平台主体信息库的信息数据。

六、各单位因原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化综合平台主体信息库的信息数据维护不及时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七、咨询联系电话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757-83039262。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57-83993162。

平台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0757-83990765、83991581、82914027。

广东CA认证及金格电子签章公司:0757-83300516 。

翔晟签章公司:020-22154006 。

主体信息库信息数据审核备案:0757-83281129、83281125。

特此通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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