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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昆山市建设工程领域电气工程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7-09-15 14:14:54

昆住建〔2017〕200号

关于印发昆山市建设工程领域电气工程整治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昆山市建设工程领域电气工程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6日

昆山市建设工程领域电气工程整治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7年昆山市安全生产大整治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昆办发〔2017〕54号)、《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意见》(昆安〔2017〕3号),切实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火灾防控工作,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验收各环节质量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建筑电气工程整体质量,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工程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建设工程领域电气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查未按工程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严厉打击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不合格电气产品的行为,切实落实质量责任主体终身责任制度,增强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提高我市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水平,防控建筑电气火灾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市住建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昆山市建设工程领域电气工程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我市建设工程领域电气工程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为法规科、建工科、质监站、监察大队、图审中心、总工室等职能科室和单位负责人。

三、治理内容和范围

1.范围:全市在建、新建房屋建筑工程。

2.内容: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建设单位对设计、施工质量过程管控及遵守建设法律法规情况;设计单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情况;监理单位监理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施工单位按图施工、执行施工技术标准、建筑材料检验等情况;检测机构履行质量义务按规范检测出具准确真实检测报告情况;各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技能培训情况等。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的相应质量终身责任。严格要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规范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二)严格施工图审查,管控建筑电气设计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突出建筑电气工程关键环节技术审查,强化设计质量意识,对施工图设计中违反工程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及时予以纠正,排除质量安全隐患,规范设计行为。

(三)加强施工管理,提升建筑电气施工质量。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有针对性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合理选择施工工法,积极推广有利于提升工程质量的“四新”技术,切实履行施工质量主体责任,严格电气原材料进场检验,严禁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偷工减料、使用劣质不合格建筑电气产品。

(四)发挥监理作用,规范工程现场监理行为。监理单位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格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加强现场人员配置管理,强化项目总监理工程负责制,开展监理专项检查,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建筑电气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产品,不得签字认可,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应书面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处理。

(五)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建设单位质量行为。建设单位是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建筑电气设计、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保证合理建设工期和造价,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筑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标准。

(六)严格检测要求,规范检测机构质量行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检测管理规定、标准和规范,切实履行工程质量义务,确保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按规定及时出具检测报告,不得弄虚作假。

(七)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义务。把建筑电气工程质量作为政府监管服务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巡查、抽查,强化对工程实体质量状况和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督促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各方责任主体和工程检测机构落实质量责任和义务。

(八)严肃责任追究,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对于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或工程检测单位等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擅自变更工程设计、有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使用不合格材料和产品、提供虚假数据和资料、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等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予以严厉查处。要利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及时上报、曝光企业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2017年7月26日开始至2017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30日前)。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测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全面动员部署,将治理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到各单位各层级、各项目部和各岗位职工,确保广泛动员、部署到位、落实有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7月31日~8月6日)。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测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对照工作任务和检查要点,自行组织检查,排查建筑电气设计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建筑电气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图纸、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要求;监理单位人员是否配置足够,并在岗履职;检测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数据是否准确真实,有无弄虚作假行为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三)全面检查阶段(2017年8月7日~9月20日)。领导小组在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对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问题,均严格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四)提高总结阶段(2017年9月21日~10月底)。领导小组对建设工程领域电气工程整治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建议和意见,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根据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经常性组织有关检查组成员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讨论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对策,保证百日行动有序、有力、有效。

(二)建立通报约谈机制。对建设工程责任单位、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通报制度,并对百日行动开展进行督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落实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落实的责任主体,约谈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

(三)建立投诉举报制度。为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升工作成效,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到投诉举报后,及时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调查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受理电话:0512-57759888,0512—57759899。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印发

< alt="" src="http://www.ksceqc.com/HtmlEditorImages/file/doc.gif" width="18" height="18" />关于印发昆山市建设工程领域电气工程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 alt="" src="http://www.ksceqc.com/HtmlEditorImages/file/doc.gif" width="18" height="18" />关于印发昆山市建设工程领域电气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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