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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对我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和现场考评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9-15 14:42:15

浦建字〔2017〕63号

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对我县开展安全

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和现场考评

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对我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和现场考评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17〕107号)精神,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组将于9月18日到我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场考评。期间督查组将抽查我县建筑施工企业。请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根据《转发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浦建字〔2017〕52号)和《浦北县2017年第三季度暨国庆节前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浦建管〔2017〕9号)文件精神立即开展大检查,并且做好自查自改工作,消除现场安全隐患。同时,现场档案资料要完善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大检查动员部署相关文件资料,如:企业领导讲话、动员会议照片、大检查方案等;

二、对照大检查企业层面检查的五个方面内容即: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一一佐证材料。

三、企业安全管理各项制度;

四、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检查记录、执法文书,企业组织开展的大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

此次国务院安委会督查,事关重大。对大检查中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者,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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