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善我市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数据库的通知

来源: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9-15 16:16:57

各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35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贵州省建筑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原贵州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人员数据库,提高有关数据质量,现就我市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数据信息补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补录范围

由省住建厅及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且在有效期内,截止目前尚未进入公共服务平台人员数据库的我市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建设企业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即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二、数据补录流程

(一)我市各相关企业通过省公共服务平台提交人员信息补录申请(特种作业人员由聘用企业统一填报),审核通过后提交证件原件到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14办公室核验。

(二)我局业务科室对辖区内各相关企业申请信息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上报省厅。

(三)省厅建筑业管理处负责将相关人员补录入省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员信息补录工作,加强宣传,抓紧部署,严禁标准,明确专人负责,指导辖区内企业、从业人员做好补录工作,同时加强对录入人员信息的核验,确保录入信息真实、有效。

(二)各相关企业应通过相关补录功能模块查询核实拟补录人员证书信息是否已存在省公共服务平台中,不得重复补录。各相关企业要按照省公共服务平台中人员数据有关标准要求进行补录,并对补录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企业和人员,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全国公布。

(三)本次人员补录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届时省公共服务平台各人员信息补录功能将自动关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受理任何企业补录申请。各相关企业、人员在本次信息补录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建筑业管理科和平台技术支持单位联系。

市建筑业管理科联系电话:0851-23119175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51-86587289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