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图审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建办建[2017]4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请市图审单位从2017年第三季度起至2020年4月为止,在每季度结束后2日内将有关电气设计经施工图初审后仍违反强制性标准的项目报我局科技设计科,相关表格详附件电子版(附件)同步发送至邮箱lykjsjk@163.com,联系人:汤小环;联系电话0597-2386001。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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