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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 开展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 2017-09-20 15:59:19

枣建管字〔2017〕51 号

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滕州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管局《关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复审工作的通知》(鲁建管质安字〔2009〕2号)要求,决定对2017年11月、12月到期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三类人员”)进行延期复审工作,此次“三类人员”的延期复审与继续教育同时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学习时间:2017年10月19日(09:00-15:00)

2、考试时间:2017年10月19日(15:00-16:00)

3、人员范围:市直、薛城区、市中区、台儿庄区、峄城区、高新区、山亭区

4、学习地点:枣庄市建设培训中心

二、学习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知识

三、材料要求

各区(市)施工企业网上延期申请后需将书面材料以公司为单位装订成册报至各区(市)建筑业主管部门,由区(市)汇总后报至市考核办,市直企业直接报至市考核办,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汇总表》一份(按批次从“管理系统”中打印);

2、《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表》一份(按批次从“管理系统”中打印);

3、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经审核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章并由审核人员签字);

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5、原证书同底版照片一张(1寸)。

材料上报和交费地点:2017年10月10日---12日;枣庄市建设培训中心。

四、工作要求

各区(市)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要根据省(市)考核办精神认真做好三类人员的延期复审工作,各施工企业要抓紧时间对到期的三类人员进行材料报送工作,市考核办将于2017年10月12日前对到期应当延期复审的三类人员证书受理完毕,对于未能按时进行继续教育延期的三类人员,省考核办将统一注销。

市考核办将通过身份认证锁对网上申请延期的取证人员严格审查,对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将不予延期受理。

枣庄市建筑业管理局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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