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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督查的通知

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9-20 16:21:56

各县、市、区住建局,随州高新区建设局,大洪山景区管理局,委属各有关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各相关企业:

为了确保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维稳攻坚“五大行动”为党的十九大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17〕51号)和省住建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办关于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我省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建办〔2017〕185号)及《中共随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重点工作大督查的通知》(随办发电〔2017〕34号)精神,经市住建委研究决定,近期将开展全市住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及重点

(一)督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及参建企业,城市危险房屋(老楼危楼),风景名胜区及公园广场娱乐设施,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及液化气站点(灌装点)。

(二)督查重点

1、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道路、桥梁及防洪排水设施):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和严格执行处罚措施等情况。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等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高边坡、高切坡安全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情况;预防重特大事故应急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生过亡人事故的企业和项目、各级检查中问题较多并处罚过的企业和项目。

2、城市危险房屋隐患排查及整治:老楼危楼整险排查、棚户区危险房屋整治及C、D级危房的处理情况。

3、风景名胜区及公园广场娱乐设施安全: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设施、城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状况;景区内在建项目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危险地段(高边坡、高切坡及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地段)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公园、游园各项游乐设施的运行状况是否良好,安全通道的安全标示是否齐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管理制度及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情况。

4、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高中压燃气管道、储气库(罐)、高中压调压站、天然气门站、天然气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液化气供应站点、老旧储气钢瓶、重要设施及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

二、督查方式

安全督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是听汇报。听取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及开展住建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包括各地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汇报。二是查资料。查看安全生产管理软件资料。三是看现场。实地检查项目(现场),对随州城区涉及的四个行业、在建项目、参建企业要全覆盖,对县市区进行抽查,每个行业抽查1-2个项目(现场)。

三、督查时间及专班人员

督查时间9月20日至12月底(在此期间采取循环不间断督查),具体时间由各组提前一天通知。

第一组(负责督查城市老楼危楼)

组 长:李艾武 市住建委副主任、房管局局长

成 员:吕洪钧、陈军辉、肖新勇、张 波

第二组(负责督查城市燃气)

组 长:王新国 市住建委副主任

成 员:李汉军、胡冬松、陈先军、燃气安全专家1名

第三组(负责检查在建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组 长:王天宏 市住建委副主任

成 员:郭新燎、明 慧、彭明然、李 超、冯大勇、

苏 明、罗志敏、闻行钊、特种设备检验所专家1名

第四组(负责检查风景名胜区、公园广场娱乐设施)

组 长:魏 强 市园林局局长

成 员:刘华贵、梅松竹、李 辉、陈建国、江 唯、

閤明军、秦 学、黄 峰

四、督查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单位及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将其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各督查工作专班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明确有关要求,务实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督查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各督查专班要把安全管理薄弱的地区、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和重点监控的项目列为重点督查对象。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督查中要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实施清单管理,挂牌督办,做到即查即改,逐一销号。

(三)要严格执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工整改、限期整改,视情节采取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等手段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从快从重严厉查处,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四)要及时上报督查信息。在督查过程中各督查专班要及时上报督查工作进展、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果、曝光的典型案列等信息。对跟踪督办的情况要以表格形式报市住建委建管科汇总。

联系人:郭新燎 联系电话:0722—3327621、15972766088 电子邮箱 849129983@qq.com。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