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09-21 11:56:11

鄂建办〔2017〕32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7〕252号)、《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7〕18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17〕15号)等文件规定,我厅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控和“四不两直”相结合的方式,于2017年9月至12月份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方式

(一)检查范围。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方式。继续实行“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控和“四不两直”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方式,即检查项目从各地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台账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随机选派。同时,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和项目为必查对象。

二、检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各地住建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文件部署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机构设置、动员部署、方案制定、台账建立等情况,督促隐患整改落实、行政执法、信息上报等情况。

(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各地住建部门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7〕18号)文件要求,开展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附着式提升脚手架等危大工程专项整治的情况,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分步推进、台账建立等情况。

(三)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各地住建部门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17〕15号)文件要求,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情况,督促建筑施工现场落实扬尘防治“六化”措施的情况,扬尘防治工作的方案制定、台账建立、信息上报等情况。

(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各方主体根据省厅有关文件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专项整治、扬尘防治等工作要求的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专项方案的现场实施等情况。

三、部署安排

各地住建部门根据我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专项整治、扬尘防治等工作的部署安排,遵循有序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和督促各在建项目做好自查自改。我厅将分别于2017年9月底和12月中旬对各地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受检地区和参检人员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应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工作台账、在建工程项目清单等资料,汇报材料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专项整治、扬尘防治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工作台帐包括监督方案文件、检查记录、统计表格等;在建工程项目清单包括工程名称、地点、结构类型、开工时间、督查时形象进度、参建单位、工程类型(公共建筑、保障房、棚改房、商品住宅等)。

(二)督查组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深入督查各地在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专项整治、扬尘防治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督查情况和查处结果进行公布,对有关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惩。

(三)督查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务实高效。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