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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印发认真开展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9-22 14:32:15

万州建管〔2017〕90号

各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2017年8月14日至18日,国务院安委会对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了督导检查,指出了五个方面53项具体问题,其中一些问题在我区建筑行业也不同程度存在。根据市城乡建委《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建〔2017〕491号)、《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17〕82号)、《重庆市万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万州安委办〔2017〕130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制定了《关于认真开展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

2017年9月19日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

关于认真开展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安委会和区政府安委会关于认真开展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深化我区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市城乡建委《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建〔2017〕491号)、《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整改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持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17〕82号)、《重庆市万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万州安委办〔2017〕130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好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我委决定成立以白波主任为组长、杨大树副主任为副组长、建管科、村镇科、安管站等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乡建委建管科。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统筹推进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明确工作任务

(一)企业的主要任务

各施工、监理企业和在建项目要高度重视和深刻认识做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面推进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进一步制定、完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和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方案要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要求、完成时限,确保整改方案针对性强、能指导具体工作;三是按照《万州区建筑业整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附件1)逐一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对存在的类似问题要结合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落实,并建立专项台账备查,确保能够经得起国务院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的综合督查。

(二)相关科室、部门任务

村镇科、安管站等相关科室、部门一是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综合执法检查、“三大行动”、“三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治理氛围;二是要安排专人跟踪督导企业落实整改问题,采取“双随机”和“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在建项目进行“清单式”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三是要进一步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重大隐患整改人员、整改时限、整改要求以及销号制度,推动我区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有效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部署

各施工、监理企业和在建项目要立即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立即制定本单位、本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亲自带队深入施工现场明查暗访,务必确保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整改和考核

区安管站、村镇科等相关科室、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企业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清单(附件1)上问题的,要视同事故进行立案查处,要重拳出击、敢于斗硬,倒逼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对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整改不落实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纳入年度评优、评先,并对项目负责人按照《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予以记分。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施工企业、在建项目要及时对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梳理,并于9月底,将整改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区安管站(联系人:杜超,联系电话:58892186,传真58892186)

万州区建筑业整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

督导反馈问题责任清单

序号
问题
类型
具体问题 责任单位 指导单位
1 工作部署不到位 1.部分企业没有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建项目 村镇科、区安管站
2.没有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安排大检查工作。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建项目 村镇科、区安管站
2 推动落实不到位 3.部分企业未对项目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或大检查工作进度滞后。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建项目 村镇科、区安管站
4. 部分项目未严格按大检查部署要求开展自查自改,没有自查自改报告或材料。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建项目 村镇科、区安管站
3 隐患和问题整改不到位 5. 部分项目对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反馈问题进行自查后,未按照五落实要求组织整改,或整改不彻底。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建项目 村镇科、区安管站
4 企业层面大检查工作不到位 7.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建项目 村镇科、区安管站
8.部分企业对大检查工作认识不足,理解有偏差。没有按照要求针对性制定大检查实施方案,没有专门开展自查自改,存在文件“一转了之”、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建项目 村镇科、区安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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