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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国庆、中秋及“十九大”期间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泰安市建筑工程管理信息网 2017-09-25 14:08:38

泰建管发〔2017〕30号

泰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认真做好国庆、中秋及“十九大”期间

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泰市、宁阳县建管局,泰安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让人民群众能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当前,正值建筑施工的黄金季节,各级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要充分认识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讲政治原则为出发点,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格落实责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周密安排部署节假日、“十九大”会议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周密部署,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一)各级建筑工程主管部门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贯彻建办质〔2017〕56号文件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7〕24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的通知》(泰安办发〔2017〕62号)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正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施工企业无证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挂靠、违章操作、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二)结合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开展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为基础,以落实施工重大风险源管控责任,严格危大工程管控流程为重点的安全检查:

1、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情况。严格落实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告知、检测、验收、使用和维护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2、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和生产区域的消防设施配备、施工现场用电、气焊作业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施工作业动火审批程序、消防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落实等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临时用电、深基坑、脚手架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卸料平台、高处作业、施工机具、“三宝四口”等易发事故部位的安全防护、管理情况,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管理情况;

4、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检查要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坚决克服以往“检查多、执法少,执法多、处罚少”的问题,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要记录在案,及时采取措施,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三定原则”要求,限定时间、制定措施、落实人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开展“回头看”,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擅自施工、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理。

三、加强值守,畅通信息,认真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建筑工程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执行《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规定》,落实好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安全值班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救援,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并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当地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决不允许出现谎报、瞒报、漏报、迟报信息的现象。全市建筑施工安全24小时值班电话:15205383468。

泰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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