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办函〔2017〕74号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技术应用工程示范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省直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中加合作低碳生态城区试点和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技术应用工程示范的通知》(建科合函〔2017〕8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申报中加合作低碳生态城区试点和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技术应用工程示范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
一、申报中加合作低碳生态城区试点的地区,由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填写申报书,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多高层木结构建筑技术应用工程示范的项目由工程开发建设单位牵头填写申报表,经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三、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报材料(一式肆份)及电子版于2017年9月25日前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 涛 朱 浩
联系电话:0731—88950273 88950223
邮 箱:hnjstkjc@163.com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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