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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县住建通〔2017〕53号---切实做好“国庆、中秋、十九大”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株洲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网 2017-09-26 16:38:56

株县住建通〔2017〕53号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中秋、十九大”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在建项目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国庆、中秋”和党的“十九大”期间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汲取往年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充分认识特别防护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任务措施到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要坚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狠抓现场安全管理。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株洲县2017年“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株县住建通〔2017〕16号)、关于印发《株洲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株县住建通〔2017〕35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对深基坑、高切坡、支模架、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消防安全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按照“一单四制”工作要求及时建档、整改销号。二是加强施工项目部及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对施工项目部及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核查,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三是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违规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对制止不了的要及时上报我局。

三、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禁盲目赶工、抢工。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特护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严格按照相关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因抢工、赶工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加强执法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为切实加强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我局将分别于9月26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3期间各组织开展一次以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为主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特护期值班工作,建立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及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或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各值班电话要24小时保持畅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联系人:何方平 联系电话:18873362012、27627630

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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