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设计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17〕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直接向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或我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1、厦建总〔2017〕85号附件
2、厦建总〔2017〕85号附件-附件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9月22日
(联系人:张杰 电话:0592-8123033)
附 件 下 载:
·厦建总〔2017〕85号附件.pdf
·厦建总〔2017〕85号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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