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外窗工程专项设计深度要求>等3份文件的通知》(闽建科〔2017〕3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遵照执行。
专此通知。
附件 闽建科〔2017〕39号关于印发《建筑外窗工程深化设计深度要求》等3份文件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9月27日
附 件 下 载:
·闽建科〔2017〕39号关于印发《建筑外窗工程深化设计深度要求》等3份文件的通知.pdf
·闽建科〔2017〕39号附件1+建筑外窗工程深化设计深度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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