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住建领域和农口领域开展工程项目建设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洞口县建设信息网 2017-09-28 17:42:48

洞政办函〔2017〕94号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住建领域和农口领域开展工程项目建设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茶铺茶厂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解决我县住建领域和农口领域工程项目建设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住建领域和农口领域工程项目建设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17〕141号)要求,现就全县住建领域和农口领域开展工程项目建设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重点我县住建领域和农口领域工程项目建设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监理有效的监管机制和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损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治理范围及内容

(一)治理范围

2015年以来政府投资或集体资金投资立项,县、镇、村组织实施的住建领域和农口领域工程项目,重点是涉农、涉贫、涉灾以及棚改等民生工程项目。

(二)治理内容

1.在工程项目建设立项、选址、征收等环节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公示公开等制度,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拖延推诿,长期不予解决等问题。

2.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围标串标、买标卖标、非法转包分包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和不按规定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招标等问题。

3.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插手项目建设,在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有工程款等问题。

4.在工程预算和预算执行中不顾群众和基层经济承受能力,盲目贪大求洋,追求政绩,向群众集资、摊派、转嫁债务等问题。

5.在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中随意变更项目内容、性质、规模、预算,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存在缺陷的问题;后期管护责任不明确、管护工作不到位,工程破损严重等问题。

6.在项目建设中不尊重群众意愿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或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等方式,上下联动、集中力量、全面覆盖推动实施。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治理内容,围绕主要目标任务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实事求是形成自查登记表。建立自查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并自行逐项对问题进行整改。

(二)重点检查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0日)。

县人民政府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全县住建领域和农口领域所有工程项目建设进行重点督查,实现督查全覆盖,重点督查问题报零单位。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有关台账、实地抽查项目和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督查组组成人员、任务分工、督查时间另行通知。各督查组要真督实查,督查结束后撰写督查工作报告并汇总。

(三)整改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1月31日)。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重点督查反馈情况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对暂时整改不到位的明确整改时限;拟定建章立制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违纪情形的,及时将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形成专项工作总结,于11月18日前报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住建领域和农口领域工程项目建设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房产局、畜牧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移民局、扶贫办、信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县住建局,刘双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格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开展住建领域和农口领域工程项目建设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实现标本兼治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围绕主要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明确保障措施,对照时间节点,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三)全面推进,加强各级联动。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要实现全覆盖,覆盖到全县住建领域和农口领域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不留死角。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取得支持;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积极收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住建部门和农口部门要在部门网站设立醒目的投诉举报直达窗口;要在相关场所设立举报箱,并利用横幅、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投诉渠道。

(四)确保进度,定期汇报。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定期、按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所有上报文件要同时报电子档和纸质文件。

(五)强化整改,严肃问责。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突出建设项目重点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弄虚作假的,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力的,收到信访投诉敷衍塞责的,不按计划要求上报、延期上报各类表格、工作进展、总结材料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