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开展2017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检查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工程建设信息网 2017-09-29 11:32:44

建市函〔2017〕225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按照《安徽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17〕175号)、《安徽省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办法》(商改联〔2017〕1号)等文件要求和我厅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工商注册地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取得工程招标代理甲级、乙级、暂定级资格的企业。

本次检查按照10%的比例,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定向检查对象,共抽取35家工程招标代理企业,《检查对象清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等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和市场行为进行检查。具体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和检查依据见《检查项目清单》(附件2)。

三、检查安排

(一)10月15日之前,各检查对象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准备企业和人员资格证书、工程代理成果文件、代理项目汇总表等资料备查。

(二)10月15日至11月10日,我厅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成立检查组,按照“一企一表”开展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11月15日至11月底,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登录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将定向检查结果录入,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设委)及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部署本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检查工作。

(二)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设委)及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结合日常监管,对自2016年1月1日起,发现并处理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汇总,填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并于2017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省建筑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三)各检查对象要对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准备好相关资料迎接检查。我厅将对规避检查、在检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问题拒不改正的,依法严肃处理并公示。请各检查对象于2017年10月15日前将检查工作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报省建筑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大江

联系电话:0551-62872697 62872696(传真)。

附件:1.2017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清单

2.2017年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项目清单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汇总表

2017年9月27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