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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项目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09-30 11:51:55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按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35号)要求,深化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和应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信息补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录范围

本次补录的项目是指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已竣工且具有施工许可证或者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同意开工证明材料的工程项目,在“一体化平台”能查询到己纳入的业绩不在此次补录范围。

本次补录的项目类型为非涉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以及与上述施工总承包类型相关的专业承包的项目。

二、补录时限

本次补录以企业自愿为原则,补录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以企业提交申请日期为准)。本次补录截止后,企业的历史项目信息将无法纳入“一体化平台”项目库。

三、补录方式和流程

本次补录,本地建筑业企业登录“重庆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V3.0”(网址:http://jzjg.cqjsxx.com:8099/platform-web/),外地建筑业企业登录“外地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系统V2.0”(网址:http://jzjg.cqjsxx.com:8098/ry-web/),进入系统后进行补录。具体流程如下:

(一)项目信息的补录。企业进入系统后,通过“一体化平台项目信息补录”菜单栏,进行项目相关信息的补录。补录项目信息时,应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操作手册见附件1)。

(二)补录信息的公示。企业补录的项目信息通过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一体化平台项目信息公示”栏,向社会公示10日。公示期内企业可以撤回修正存在错误的信息,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一体化平台项目信息数据库。进入一体化平台的项目信息不能擅自修改,并永久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补录信息的抽查。项目所在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通过“重庆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jzjg.cqjsxx.com:8099/platform-web/login.do?reqCode=ythInit),随机抽查本辖区内的项目补录信息。市城乡建委将组织对全市项目补录信息开展抽查,保障项目补录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工作要求

(一)市城乡建委成立以建管处、设计处、市质监总站、市招标办、市审批服务中心为成员的补录工作协调小组,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建管处负责统筹此次补录工作,设计处负责指导施工图审查信息补录工作,市招标办负责指导项目报建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备案信息补录工作,市质监总站负责指导竣工验收备案信息补录工作,市审批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施工许可信息补录工作。

(二)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信息补录工作,立即进行部署,明确牵头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为企业服务。同时,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将相关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建筑业企业,并做好告知记录。为便于工作沟通,请认真填写《补录建筑业企业业绩工作联系表》(见附件2),于9月30日前上报市审批服务中心。

(三)企业在补录项目信息时应加强与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等相关参加单位的沟通,做好信息核对工作,对补录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上报虚假项目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抽查发现或投诉举报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项目信息不予补录,由市城乡建委通报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和诚信评价扣分。

(四)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相应部门联系。建管处联系人:唐靖宇,电话:63600477;设计处联系人:黄仕安,电话:63871182;市招标办联系人:秦旭,电话:63672089;市质监总站联系人:焦云义,电话:63672064;市审批服务中心联系人:纪彦军,电话:63675721;补录系统联系人:徐志强,电话:63320580。

附件:1.企业业绩申报操作手册(略)

2.补录建筑业企业业绩工作联系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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