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建发〔2017〕88号
重庆市开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开州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工程项目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16〕15号)要求,结合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430号)要求,我委制定了《开州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开州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
重庆市开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23日
送: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开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印
附件
开州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16〕1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区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立即建立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企业与项目各部门、各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细化隐患排查的具体内容,明确“项目专职安全员日排查、项目经理周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月排查”的排查机制;制定重大隐患与一般隐患的判定依据,明确重大隐患与一般隐患的治理程序与措施;明确对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的培训要求。
施工单位对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监理单位对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工作负监理责任;建设单位对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工作负督促管理责任。施工单位要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逐级监督下,在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下,严格贯彻执行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
二、主要工作
(一)隐患排查
隐患日排查由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开展,主要排查在建工程项目以下重点内容:项目前期排查出的隐患的治理情况;项目管理、危大工程、高处作业、设施设备、临时建筑、人员违章、文明施工等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日排查保证项目(详见附件1)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其他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城乡建委规定应排查的内容。
隐患周排查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开展,主要排查在建工程项目以下重点内容:项目前期排查出的隐患的治理情况;项目本周的隐患日排查开展情况;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日排查保证项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其他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城乡建委规定应排查的内容。
隐患月排查由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主要排查在建工程项目以下重点内容:项目前期排查出的隐患的治理情况;项目经理是否按照《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带班的情况;项目本月的周排查、日排查开展情况;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日排查保证项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其他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城乡建委规定应排查的内容。
施工单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体系清单》(详见附件2)提供的标准规范,结合本文件和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的相关要求,制定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清单,细化隐患排查的具体内容,在排查时照单逐项检查,并在清单上做好记录。每次排查后,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在隐患日、周、月排查清单上签字,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在隐患月排查清单上签字,并在项目部留档备查。
(二)隐患分级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建立隐患台账,并按照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与一般隐患。原则上,重大隐患是指隐患一旦失控极易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隐患;或整改难度较大,应全面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三)隐患治理
施工单位对于排查出的一般隐患,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自行立即进行治理消除。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逐级向上进行报告,确保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得到报告,及时组织制定重大隐患专项治理方案,并严格按照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定”落实的要求实施闭环整治。
施工单位要根据隐患台账,按照职责分工,对隐患治理全过程实施监控,并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相关从业人员通报。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施工单位要积极参与我市“智慧工地”建设工作,加快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建设,尽快建立隐患自查、自纠、自报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四)监督管理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是否严格建立、执行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实施监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拒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单位应对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执行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督促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对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应责令有关单位停工整改,拒不停工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要加强对项目参建单位落实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责任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治理消除;对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特别是要加大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严管重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重要性的认识,把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作为事故防控核心目标的重要举措,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地区实施方案,强化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深刻认识企业建立实施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层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到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能力。
(二)严格执法检查。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要加大对企业建立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与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拒不建立制度或制度执行不力,导致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持“首查必罚”的原则,严格进行处罚。要重拳出击、敢于斗硬,倒逼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或现场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的工程项目,要果断下令停工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科技治安”。区城乡建委将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建设主管部门智能化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平台,并与企业互联互通,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实现信息技术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我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现代化水平。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并于9月15日前报送至区安管站办公室。
附件:1.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日排查保证项目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体系清单
附件1
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日排查保证项目
一、项目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人员到岗履职、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处置与值守、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安全标识等安全生产情况;
二、危大工程: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方案编制、审批、论证、交底、实施及检查验收等安全生产情况;
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防高坠安全设施搭设、安全绳系挂措施设置等安全生产情况;
四、设施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架、吊篮、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施工用电等安全生产情况;
五、临时建筑:板房、围挡、弃土场等安全生产情况;
六、人员违章:人员无持上岗、违法违规施工等安全生产情况;
七、文明施工: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治安防范、公示标牌、扬尘噪声控制、职业健康、食品安全等安全生产情况。
附件2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体系清单
国家标准 | |
序号 | 标准规范名称 |
1 |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 |
2 |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 |
3 | 《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 |
4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 |
5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
6 |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 |
7 |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
8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
9 | 《混凝土结构施工规范》GB50666 |
10 | 《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 |
11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
12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 |
13 |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
14 |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
15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 |
16 | 《施工升降机》GBT10054 |
17 | 《安全帽》GB2811 |
18 | 《安全带》GB6095 |
19 | 《安全网》GB5725 |
20 |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 |
21 | 《租赁模板脚手架维护保养技术规范》GB50829 |
22 | 《塔式起重机》GBT5031 |
23 | 《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 |
24 | 《钢板冲压扣件》GB24910 |
25 | 《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 |
26 |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 |
27 |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 |
28 | 《钢丝绳夹》GBT5976 |
29 | 《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 |
30 | 《重要用途钢丝绳 》GB8918 |
31 |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 |
32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 |
33 | 《安全色》GB2893 |
34 | 《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 |
35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
36 |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 |
37 |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 |
38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 |
39 |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 |
40 |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51210 |
41 |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 |
行业标准 | |
序号 | 标准规范名称 |
1 |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 |
2 |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
3 |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 |
4 |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 |
5 | 《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 |
6 |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 |
7 |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 |
8 |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 |
9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
10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
11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
12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
13 | 《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195 |
14 |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 |
15 |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 |
16 | 《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