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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补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2017-10-10 14:00:07

各内建协分会、盟市建筑业协会:

为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化优质工程奖”、“内蒙古自治区钢结构金奖”和“内蒙古安装工程优质奖(内蒙古安装之星)”评选工作,更好发挥专家委员会专业优势、增强咨询服务能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内建协〔2016〕13号),经研究,决定增补市政、建筑智能化、钢结构和安装行业专家,现将推荐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以及各级质量监督机构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2、熟悉相关专业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丰富的设计、施工、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理论知识。

3、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施工管理工作10年以上,技术水平特别突出的人员可放宽为中级技术职称。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能胜任本专业工作。

专家委员会成员入选由个人申请,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离退休人员可不填写此项),经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相关分会或盟市建筑业协会初审推荐,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审定并公示。所有经审定并公示后无异议的专家,由自治区建筑业协会聘任,颁发专家证书,并上网公布。

请各分会和盟市建筑业协会按有关要求认真初审、严格把关,于2017年10月2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二)和专家推荐表(附件一)统一报至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文件及附件可从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文件公告栏下载。

联 系 人:张 瑞 李 勇

联系电话:15024998603、0471-6682144(兼传真)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永光巷28号

邮 编:010020

附件一: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附件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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