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勘察、设计行为,提高政府监管服务水平,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工作需要,大庆市城乡建设局计划建立全市勘察、设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自愿报名,按照岗位需要择优选拔。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术诚信和团队意识。
3.潜心研究学问,恪守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4.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二)资格条件
1.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从业人员,离退休社会人员。
2.具有勘察、设计乙级院十年以上勘察、设计工作经验。
3.所学专业为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工程管理、暖通、给排水、建筑电气、岩土工程等及相近专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级及以上职称,有国家注册建筑师、结构师、设备师、岩土工程师等优先。
6.其他在勘察设计行业有重要业绩、重大贡献者。
三、推荐程序和有关要求
1.个人根据推荐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愿申报。
2.单位根据申报人员情况,在不影响单位日常工作情况下,积极推荐。
3.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核实。
4.主管部门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后,成立专家库。
四、联系方式
市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管理站,联系人:钟辉
联系电话:0459-6293619,13604650333
电子邮箱:sjz6293619@163.com
大庆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30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