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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印发《禅城区房屋建筑工程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7-10-12 10:49:32

禅建发〔2017〕758号

区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区第四季度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制定了《禅城区房屋建筑工程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7年10月11日

禅城区房屋建筑工程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为切实做好我区第四季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集中消除一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隐患,打击一批当前建筑施工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主体,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十九大”期间我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上级部门和第三季度发现的隐患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全面排查企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制度,落实安全投入,落实“十九大”期间、节假日、汛期、高温天气、秋冬季节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隐患等特殊时期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

(三)全面排查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查处 “无证”“假证”上岗等行为。

(四)全面排查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清除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盲区”、“特区”,消除监管体制不顺和监管漏洞等情况。

(五)按照《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禅城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禅建发〔2017〕163号)、《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印发〈2017年佛山市禅城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禅建发〔2017〕260号)、《佛山市禅城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方案》(禅建发〔2017〕234号)和《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17年房屋建设工程应急演练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禅建发〔2017〕258号)要求,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主要措施

(一)立即启动整治大行动。区质安站,各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具体实施方案,以企业为责任主体,以工程项目为整治对象,立即组织开展整治大行动,对本地区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区质安站要加强抽查和监督检查,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大排查行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将结合《2017年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禅城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继续推进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严守安全生产的底线和红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三)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支持媒体暗访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鼓励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四)强化差别化管理。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存在监管“盲区”、“特区”的企业,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建设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项目要实施差别化管理,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对存在重大违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和项目,将纳入区安委会“黑名单”管控。

(五)严格问责追责。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引发较大以上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把当前建筑施工高峰期安全生产检查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有机结合,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召开的禅城区2017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对第四季度建筑施工高峰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明确任务目标、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落实安全生产部门管理责任,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我局和区质安站将按照“全覆盖”的要求,采取巡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抓住主要问题、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开展检查,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重要设备设施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排查,不走过场,不留盲区死角。强化对深基坑和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和提升设备、施工消防安全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区质安站、各企业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及重要设备,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隐患未消除的一律不得复工。

(三)结合安全标准化考评,认真落实整治工作。区质安站要将整治大行动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合,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和项目要及时责令整改,对提出的问题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项目,要及时认定上报,存在不良行为的,按程序认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和个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对典型案例要媒体曝光,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要将本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于12月28日前报我局(电子邮箱:gcjgk@sina.com)。

(禅建发[2017]758号)关于印发《禅城区房屋建筑工程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盖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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