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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2017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10-12 11:39:27

局属各单位、各企业,市属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

经研究决定,我局将于近期开展建设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应任职资格条件

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符合《甘肃省建设工程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事〔2003〕12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2〕20号)文件规定。破格晋升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符合《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规定。

关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7〕32号)文件的规定,不再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应有1篇经同行业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审阅并签署意见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或者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

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考核确定,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市职改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材料目录及填报要求

1、各县(区)职改办、市直单位主管部门或企业推荐的正式文件;

2、实行人事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申报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时要填报《庆阳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审核表》,同时附上级批准的本单位设岗文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当年继续教育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或者所发论文期刊原件及复印件2份;

5、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县(区)或市直部门通知文件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7、逐级盖章的《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30份,内容必须打印,不得涂改,纸张型号为A3,否则不予受理;

8、《建设口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9、获奖证书以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各2份;

10、公示结果;

11、非公经济组织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低一级评审文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要统一装在正规档案袋(盒)内,档案袋(盒)封面要注清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现任技术职务名称、评审任职资格名称及材料清单。所有附件请自行在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qysjs.gov.cn)下载。

三、材料报送方式及受理时间安排

1、报送方式:

评审材料采取集中受理、集中审核的方式,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受理时限,前往指定地点报送评审材料,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2、受理时间:

2017年10月23日-31日

3、报送地址: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秘科(朔州西路7号,建设大厦905室)

4、联系人:张晓娜

5、咨询电话:18393609699

请各单位按时报送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破格晋升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填写《破格晋升人员审查登记表》一式2份,并由所在单位写出推荐专题报告一式2份;

2、对不符合要求、表格填写潦草不规范、不按程序上报、未附有证件原件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受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要在空岗内申报,不得武岗申报;

4、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材料的受理、审核工作,对审核材料不负责任、明知不符合要求仍然上报、上交矛盾的工作人员,要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不严格把关的非公经济组织,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5、在申报过程中,对使用假证件、假证明,伪造论文、奖励、工作经历的人员,五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附件:1、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xls

2、建设口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xls

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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