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建发〔2017〕98号
重庆市璧山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初设审批、建筑节能、施工许可行政审批纳入行政审批大厅办理的通知
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绿岛新区管委会、各街镇、有关单位,各开发企业、建筑企业:
从10月13日起,按照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全区开始推行“建设领域并联审批”,区城乡建委所涉及的初设审批、建筑节能、施工许可三个行政审批项目将在行政大厅建委窗口统一接件、出件,科室将不再受理接件、出件工作,今后科室只负责证后监管工作。
特此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
重庆市璧山区城乡建委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