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转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2017年度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宣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局 2017-10-12 15:08:22

建管〔2017〕519号

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转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区各检测机构,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9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检测机构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开展检测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

二、严格执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管理的通知》(建质函〔2017〕1949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程项目非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委托检测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三、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应用《安徽省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检测试验数据自动采集、实时上传制度,实行由系统出具检测报告,通过技术手段、全程留痕。我委将于2017年10月16日至18日对全市所有检测机构按《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建质函〔2014〕1680号)文件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四、我市在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专项整治举报电话为:0563-3023220,举报网址:http://www.xcsjgj.com/feedback.php?s=1

联系人:程明刚,联系电话:18605639588

2017年10月11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