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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秋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综合检查实施方案

来源:德州市建筑业信息网 2017-10-16 10:35:56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秋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

综合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综合检查的通知》(德建通〔2017〕198号)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一)检查范围: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受监的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对中心城区(包括德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内所有受监的房屋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拉网式普查(包括基础阶段、装饰阶段工程);其他县市区随机抽查5个(不包括申请验收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项目)。检查的同时,对已申报且符合验收条件的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进行验收。

(二)检查时间:2017年10月16日—10月30日。检查人员10月16日上午9点在市住建局二楼会议室集合,统一检查标准、强调工作纪律,下午正式开始检查。

检查顺序为:先县(市)、后城区。

二、组织领导

本次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马文喜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尚 毅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陈成刚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主任

成 员:陈小东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副主任

赵书君 市建管处安监站站长

刘俊铭 市建管处安监站科员

王 鑫 市建管处安监站科员

邢凡栋 市建管处安监站科员

本次检查分三个组:

第一组:领 队:陈小东

组 长:李金超(文明施工、监理)

成 员:张能凯(土建)、李国刚(施工用电)

张建军(起重机械)、孔令轮(安全资料)

郑 哲(扬尘治理)

负责检查:齐河、禹城、临邑、德城区

第二组:领 队:赵书君

组 长:张 卫(文明施工、监理)

成 员:王洪辉(土建)、张建平(施工用电)、

杨云远(起重机械)、韩宝海(安全资料)

高 峰(扬尘治理)

负责检查:宁津、乐陵、庆云、陵城区、市 直

第三组:领 队:刘俊铭

组 长:苏 薇(施工用电)

成 员:高永刚(起重机械)、崔吉朝(土建)

王雪梅(安全资料)、邢凡栋(扬尘治理)

刘长虹(文明施工、监理)

负责检查:夏津、平原、武城、开发区、运河区

三、成员分工

(一)领队负责本检查组全面工作,负责与县市区主管部门和被查企业的协调联络。

(二)组长负责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包括检查分数汇总、检查情况反馈以及所负责的分项检查。

(三)组员按各自分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负责各分项的检查评分。

其中,文明施工分项负责现场消防、安全监理两个专项的检查;安全资料分项负责专项行动、危大工程和应急管理三个专项的检查;起重机械分项负责建筑起重机械专项的检查;扬尘各分项要严格核实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注意事项

(一)各检查组应严格执行工作程序、遵守工作纪律。在县(市、区)检查时应先听取县(市、区)工作汇报(各县市区应提前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每个工程检查完毕应按专业对工程情况进行反馈,每个县(市、区)检查结束应进行总体反馈,在全部检查结束后各检查人员应写出书面总结,交市安监站。

(二)受检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项目负责人应在岗履职,不在岗的由组长在评分汇总表中予以记录,并在全市通报。检查组按检查表进行评分,现场公布检查得分并由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确认,离开现场后公布的得分一律无效。

(三)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廉洁自律,如有违纪,将情况通报工作单位。

联系人:邢凡栋 电话:17862662998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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