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建工〔2017〕152号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局直属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17]6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住建部第八督查组在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反馈会上反馈意见的通知》(漳建工〔2017〕145号)等文件的要求,立即组织贯彻落实,迅速全面开展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稳定,我局将开展督查。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17】65号).doc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