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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第十四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公示

来源: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10-16 14:30:38

咸再生管办[2017]5号

各有关单位:

2017年9月12日,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家评审组依据《咸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办法》对咸宁市第十四批申报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咸宁兆舒美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综合楼太阳能热水系统等3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技术合理、系统安全可靠、示范性强,被推荐为咸宁市第十四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应用面积2.7224万平方米(集热面积1188.24平方米)。

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管理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限: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9日

咸宁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管理办公室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68号(住建大厦七楼703室)

联系电话:0715-8255137 QQ:1127024224

附:《咸宁市第十四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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