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建管函〔2017〕375号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委属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在建项目市场行为监督检查的通知》(建市函〔2017〕23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做好迎检准备,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整改、严肃处理、及时公开,并于10月18日前将自查材料、联络员名单报送我委市建管局。
联系人:彭楠楠 电话(传真):0558-2162072
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0月11日
抄送:阜城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附件:建市函〔2017〕2303号.doc [32.5 KB]
附件: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须提供材料清单.xls [22.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