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申报省级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广绿色施工模式,2017年8月2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实施办法》。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省级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随时申报,随时受理。
近期,省住建厅又编制了《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技术指标》、《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示范工程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应积极申报。
各县(市、区)绿色施工科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示范工程申报的审核,确保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资料有效、完整、合理。对申报成功的项目,要督促其按照进度计划及时完成相关工作,及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申请。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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