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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再生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的通知(龙建设〔2017〕54号)

来源:龙岩市建设局 2017-10-17 14:17:37

各县(市、区)住建局,经开区住建局: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再生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闽建科 [2017]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再生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0日

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再生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闽建科[2017]4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福建江夏学院和福州大学共同主编的《再生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276-2017,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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