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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来源: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10-18 14:06:03

咸建发〔2017〕68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

为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一无两降”誓师大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十九大”召开营造稳定平安的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坚决树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从即日起,各企业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对排查的问题,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实行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查出一起登记一起,整改一起销号一起,各企业要认真组织隐患整改,坚决落实省政府提出的“问题‘零遗留’、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保持高压态势,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措施。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要切实加强应急演练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提高应急突发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请各企业认真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工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情况,是否设置备用电源、安全警示标志,油库及配电房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发电机房是否存放汽(柴)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情况,预拌混凝土(砂浆)运输车辆、泵车设备日常检修和保养、安全运行等情况。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将对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对企业和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上限处罚、联合惩戒;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通知。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