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建质安〔2017〕8号
关于推荐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市工程质监站(局)、广德、宿松县工程质监站: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发挥专家在政策制定、技术咨询、专业评审、监督检查中的积极作用,我站决定建立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类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熟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社会责任感,检测理论、专业知识及管理能力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或本单位较为突出。
(二)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及相关管理工作不少于3年或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专业学术研究5年以上。
(三)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坚持原则,客观公正,遵守工作纪律。
(五)能够按要求参加省质监总站安排的相关工作,廉洁自律。
三、其他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工程质监站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推荐工作,对本地区、本单位拟推荐的专家严格把关。要推荐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好,热心参与支持主管部门工作的同志,并为拟推荐人员参与相关工作给予支持。
检测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省质监总站根据推荐专家情况审核入库,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取消其检测专家资格。
各市、直管县应将推荐人员情况于2017年10月25日前报省质监总站。
联系人:江宏玲 联系电话:0551-62878536;
邮箱: 562515082@qq.com。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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