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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督查的紧急通知

来源:湛江建设信息网 2017-10-24 11:42:50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督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规划与开发建设局、公共建设局),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根据2017年10月23日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房地产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定从2017年10月24日起,对各县(市、区)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人员

由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分为4个督查小组。

二、督查时间

2017年10月24日起,具体到达时间由各督查组组长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一)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国家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隐患查处情况等。

(二)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模板支架和起重机械等安全管理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和组织施工等执行有关标准规范情况等。

(三)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其中重点抽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台帐和落实闭环整改工作情况。

(四)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五)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督促所监督的工程项目有关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和质量安全管理问题落实整改以及按委托权限作出行政处罚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受检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辖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二)抽查项目。每个县(市、区)抽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2项。按照上述有关督查内容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等处罚文书。

(三)反馈督查情况。督查组向受检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受检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反馈督查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组织对辖区项目开展地毯式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市督查组检查时,受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督查组提交辖区检查情况总结的书面材料。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接监管的项目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组织开展地毯式的质量安全检查。

(三)请受检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排1名人员作为督查工作联络员,于10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联络人姓名、职务和手机号码报送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及电话:杨程越,3588040、13828280425)。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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